[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11、05-12地块宗地号所属宗地号为G08402-0164,属博荣有限公司权属用地,已列入2012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类型为安居型商品房。现博荣公司申请将地块容积率由原5.23提高至5.74。同时,优化道路线位,并将原36班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扩大为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为推动我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该法定图则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事项进行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G08402-0164号宗地位于横岗街道大康地区横坪东路、大福路、福罗路和坪福路交汇处,位于已批的[大康地区]法定图则中05-11、05-12地块。05-11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6300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应急避难场所;05-1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56216平方米,容积率5.23,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公交首末站(30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5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54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备注“规划,该用地住宅部分须建设保障性住房(含8640平方米居住面积无偿贡献给政府的保障性住房,不得作为企业安居型商品房)”。 二、法定图则调整情况 拟将05-11地块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调整为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由原16300平方米扩大至20400平方米,备注“规划”;05-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仍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由原56216平方米,调整为51811平米,容积率由原5.23提高至5.74,配建公交首末站(有效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5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54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备注“规划,该用地住宅部分须建设保障性住房(含8640平方米居住面积,无偿贡献给政府作为保障性住房,不得作为企业安居型商品房)”。学校与居住用地之间道路相应调整。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三)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坪公路288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横坪东路、大福路、福罗路和坪福路交汇处位置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30天,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2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 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调整方案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28915018 传真:28918213 附件: 1.区位单页 2.调整前 3.调整后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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